7月1日,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贺州市环保局立即对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现水质异常。7月6日凌晨4时左右,自治区环保厅对贺州市送来的水样检测结果发现,其中贺州市(贺江上游)与广东省(贺江下游)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质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目前,广西已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确保沿江及下游地区群众饮用水安全。
日前,广西贺州市发生水体镉、铊等重金属污染事件。相关负责人称,此次贺江被污染河段约110公里,从贺江马尾河段河口到广东省封开县,不同断面污染物浓度从1倍到5.6倍不等。
7月6日9时,广西贺州市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贺江合面狮段水污染事件。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许振成解释说,污染源初步锁定在贺江支流马尾河,受污染的水体目前为马尾河河口到广东封开南丰镇约110公里水面。污染源已基本锁定,马尾河一带的112家非法冶炼厂均是责任单位,但主要责任尚未认定。最新监测数据显示,贺州市与封开县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有害物质含量呈下降趋势。7日,广西贺州官方表示,水体污染已得到控制,镉已达标,铊少量超标,经过水厂处理后,不会对民众生活起居及健康造成影响。
贺州市副市长闭海东介绍,当地政府已将马尾河一带的112家采矿企业关停并进行取样,“这112家矿企可以说都是非法采矿,政府早前已多次整治,但屡禁不止。”据介绍,贺州市拥有锰、稀土、钨等矿产资源,共生镉、铊等金属。在强烈的经济发展冲动之下,当地一些规模较小的矿企环保设施达不到要求,在选矿、洗矿过程中造成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水外溢,有的还涉嫌偷排废水废渣,给江河、植被带来污染。地方监管部门曾清理整顿过,半年前贺州市开展了“清洁江河”整治行动,断电关停了部分小企业,但后来部分企业又“死灰复燃”,有的还伪装成民房,私自拉电开工,夜晚偷排。相关专家称,此次排查发现,部分企业虽然已经“人走厂停”,但流出来的污水中仍重金属超标。
广西贺江水污染,环保人士对此十分关心,尽管相关部门表示环境受污染的程度不大,这或许是出于安慰大家的需要,可如果污染并非这样轻,这就有欺骗撒谎的嫌疑,好比此前的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总有人说奶粉是安全的,反正不影响自己,也不知道是否认真做了调查,最终,安全的奶粉还是有了问题,于是,消费者终于丧失了信心,不管国外的奶粉价格多么昂贵,都会购买,因为,比起国内的奶粉,国外的奶粉还是讲信誉的,不必整天出来说自己是安全的,其实整天说自己安全的恐怕才真的有问题。对于广东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河段出现少量鱼类死亡现象,却表示鱼类死亡原因很难界定。
这起严重的水污染事件似乎将就此画上句号,但却不能让人感到踏实。其一,受污染水域水质的迅速恢复,是紧急状态下“人走厂停”的结果。事件告一段落后,还会不会“人回厂开”,尚不知晓。其二,此次水污染事件的始作俑者仍在排查,锁定之后势必被追责。而那些非直接责任者的厂矿企业,是否还会在上游沿岸矗立,尚不知晓。其三,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对于此次事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是否因为“广西广东没有接到人畜伤亡报告”就可轻轻发落,尚不知晓。
贺州市多次整治非法采矿却屡禁不止,以致水污染事件发生,不仅反映出政府监管措施有待加强,更将发展与环保难题直呈大众。明确“贺江污染属可控范围”后,未来如何有效应对此类资源富集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与环保的矛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或可期待。
链接:铊污染危害
对于此次贺江污染事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吴志刚教授表示,按目前公开的数据,贺江水不会对人群造成急性中毒,但如果长期饮用,仍将引起慢性中毒。吴志刚说:铊国家标准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面有个限制,铊的限制是0.0001毫克每升,按照这个浓度,铊的超标值在几倍以上的不会导致急性中毒,急性中毒要大过几百倍的标准浓度。但是因为我们自来水或者是水源地的水是长期饮用的,所以超过这个值以后可能会出现铊的慢性中毒。
具体来说,铊的慢性毒性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是神经毒性,破坏周围神经,表现为人体的下肢麻木、下肢无力、疼痛等运动障碍。第二是还可以损伤视网膜神经,导致视力下降,最后导致失明。第三是脱发,首先出现斑秃,最后是全秃。第四是对生殖系统有损害,特别是对男性的生殖功能,包括精子数都有明显的损伤,最终会导致不育。
贺江水污染各项处置工作已在开展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决环境问题不能仅仅依靠事后应急,更不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忽视对污染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问题的追究。否则,一年前有龙江镉污染,现在有贺江镉铊超标,今后还不知道会有什么。